扫微信小程序 快速找工作
你的劳动合同里藏了多少陷阱?!
日期:2017-11-18 浏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保护自身权益的最有效工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方往往比劳动者更懂法、更懂利用规则,许多职场新人或法律意识不强的老员工一不留神就会被占便宜。以下是黑心企业常用的手段,快力看看你是不是也被坑了呢?

1.用聘书代替劳动合同

聘书是企业录用员工的书面文件,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不是一种东西。

劳动合同书必须包含甲乙双方的名称地址、工作岗位、内容、条件、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而聘书是没有。但如果聘书具备了劳动合同要求的全部内容,也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可是话说回来,如果公司发下的聘书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为什么不直接签劳动合同?

原因很可能是:公司意图通过这种方式规避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减少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电子版劳动合同

根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的最新规定,电子资料是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使用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应该通过实名认证和真实有效的电子印章进行确认,以防对方对电子版劳动合同进行二次修改。

3.双面合同

在小编看来,“双面合同”是用人单位最恶毒的发明,它体现出了无良企业的吸血鬼本质。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内容完全相同,双方签字过去各持一份保存。而有的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文本写法或者表述。也就是说:劳动者手里的劳动合同和企业手里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用人单位手里拿的合同是对企业自身更有利的版本。

操作方法是:佯装准备两份一样的合同,劳动者在确认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到两份合同的区别就签下名字。有时候,用人单位利用没有盖合同骑缝章的漏洞,直接将签字页的前面换掉,

如此一来,两份劳动合同哪一份是真实有效的,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方可确定。无异于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成本。

4.实发工资与约定不一致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高,但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我们发现自己的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中的数字。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5.抵押合同

某些企业在招聘时,为了防止劳动者跳槽,于是便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职工把一些证件、财产抵押给企业,并在合同中说明扣留职工平时应得福利待遇工资作押金,如违反约定,保证金没收,抵押物品不退。抵押后,用工者因为有了把柄便有恃无恐,而就业者只好唯命是从。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是对于不懂法的求职者很有效,这也是这种行为屡禁不绝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