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管直溪中队力量,提高直溪镇综合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
2.具有金坛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作风务实;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志愿在基层一线开展工作。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直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溪镇振兴南路原幼儿园一楼),联系电话:0519-82446269。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二)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上述信息的查询与公示将以金坛人力资源网为准。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公司(外包承接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一年一聘,按照直溪镇现有同类人员薪资标准发放相应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0519-82448271。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