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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招聘医卫类44人公告:3月23日早9点开始报名
作者:人事科 来源: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19-03-17 浏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43名和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校医岗位除外)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3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备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3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3日后出生);具有相应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23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3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除2017、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社会人员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方可报考,其中,金坛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妇产科”岗位须取得助产技术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方可报考。校医及部分特殊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有相应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临床医学(全科)专业毕业生限报乡镇卫生院(含区金城镇卫生院、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网页:http://jt.changzhou.gov.cn/class/IJNNQALP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采用商调形式流动,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0日9:00起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知识,详见附件2:《2019年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9:00—11:00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zks.cn/examSearchResultList.aspx?idShow=18

4.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

(1)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金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0分;

(2)城区其他单位: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金城镇卫生院、常州市金坛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55分;

(3)其他乡镇卫生院50分。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事宜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网页:http://jt.changzhou.gov.cn/class/IJNNQALP上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金坛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围绕岗位,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的人员,录用后的前两个考试年度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职称)者,予以解聘。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9—82822053或0519—82883749(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19—82991007。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
2019年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代码
1 临床医学 601
2 口腔医学 603
3 内科学 604
4 外科学 605
5 妇产科学 606
6 儿科学 607
7 眼科学 608
8 耳鼻喉科学 609
9 麻醉学 614
10 医学影像学 635
11 康复医学 638
12 病理学 639
13 医学检验 640
14 中医学 671
15 针灸推拿学 680
16 药学 711
17 中药学 712
18 护理学(本科) 721
19 护理学(专科) 722
20 医学影像技术 732
21 医学营养学 738
22 病案信息技术 742
23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 744
24 预防医学 771
25 卫生检验技术 783
26 卫生管理 796

职位表如下:

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考试专业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要求 备注 是否进编
学历学位 专业(方向) 其他条件
1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 01 感染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2 02 儿科、新生儿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3 03 急诊科、ICU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4 04 心内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5 05 麻醉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麻醉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麻醉学、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6 06 超声科 专技 医学影像学 从事超声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取得相应学位
7 07 营养科 专技 医学营养学 从事营养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营养学 取得相应学位
8 08 病理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病理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病理学、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9 09 防保科 专技 预防医学 从事预防保健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10 常州市金坛区中医医院 01 儿科 专技 中医学 从事儿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儿科学 取得相应学位
11 02 外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外科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外科学、临床医学
12 03 妇产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妇产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13 04 五官科 专技 中医学 从事五官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五官科学 取得相应学位
14 05 麻醉科 专技 麻醉学 从事麻醉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麻醉学、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15 06 重症医学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ICU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16 07 超声科 专技 医学影像学 从事超声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17 08 放射科 专技 医学影像技术 从事放射科技士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技术
18 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01 临床科室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19 02 康复科 专技 康复医学 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取得相应学位 适合男性,擅长运动(PT)治疗
20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检验科 专技 医学检验 临床标本的检验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技术 取得相应学位
21 02 妇产科 专技 护理学(专科) 从事助产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助产
22 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1 急性传染病防制科 专技 预防医学 从事急性传染病防制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适合男性,从事急性传染病防制和疫点疫区的消杀工作
23 02 卫生监测科 专技 预防医学 从事卫生监测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适合男性,从事卫生采样工作
24 常州市金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1 群保科 专技 预防医学 从事孕产妇群体保健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适合女性,从事孕产妇群体保健工作
25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 01 内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内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26 02 五官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五官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27 03 中医科 专技 中医学 从事中医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28 04 B超室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影像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29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卫生院 01 妇产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妇产科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30 02 公共卫生科 专技 预防医学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31 常州市金坛区水北中心卫生院 01 临床科室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32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 01 药剂科 专技 药学 从事药剂科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药学
33 02 五官科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耳鼻咽喉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34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 01 临床科室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35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中心卫生院 01 临床科室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36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 01 检验科 专技 医学检验 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取得相应学位
37 02 临床医生 专技 临床医学 从事临床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相应学位
38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卫生院 01 护理 专技 护理学(专科) 从事护理工作 1 中专及以上 护理、护理学
39 02 公共卫生科 专技 预防医学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40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01 校医 专技 临床医学 负责学生健康管理、医疗保健等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实行无校籍管理,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