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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有关政策解答
来源:健康金坛 日期:2021-06-21 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有关政策解答


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和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5号)文件精神,常州市金坛区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数量
户籍在金坛区的自愿从事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021年我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数量为24人,具体为:五年制本科生7名,三年制大专生17名。
二、培养院校、专业及具体名额
2021年具体培养院校如下:
本科(7人):
临床医学专业5人:由南京医科大学承担培养任务;
预防医学专业1人:由南通大学承担培养任务;
麻醉学专业1人:由徐州医科大学承担培养任务。
专科(17人):
临床医学专业8人: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预防医学专业6人: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中医学专业2人: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人: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三、定向培养医学生的去向


四、培养工作流程
1、定向招生录取:本科层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未完成,可在本科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录取,录取时间计划7月上旬开始;专科层次的在专科批次录取,录取时间计划8月上旬开始。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入学前与金坛区卫健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金坛区卫健局在《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情况向金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报备。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培养院校完成学习,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金坛区卫健局报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期间临床专业学生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五、免费培养政策和使用政策
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及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金坛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因疾病或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延长学业时间的,应事先征得金坛区卫健局同意,并向培养院校提交申请。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须参加金坛区人社局、卫健局当年组织的 “定向招聘”进编定岗考核,并按笔试及面试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未能通过 “定向招聘”进编考核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由金坛区卫健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相关医疗岗位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金坛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开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岗位的落实工作原则上应在毕业生离校后三个月内完成,毕业生须在明确岗位后一个月内到岗工作。
4、以下情形将视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按照与培养院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应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
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仍有一门不及格或有4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服务时间未满6年。
④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⑤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5、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按照《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六、政策咨询
有意向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志愿的学生和家长,需了解相关政策,请咨询金坛区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与科技教育科,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2861。